記賬憑證填錯的更正方法
壹般發生了記賬憑證填制錯誤的情況,是不允許采用劃線更正的方法的,只能采用紅字更正和補充登記法,因為倘若允許隨意畫線修改的話,那麽很容易導致會計工作產生作弊的情況。
如果是下列情況:壹、會計科目等其他信息都沒有發生錯誤,只要所記的數字小於了應計數字,那麽則采用補充登記法,增加相應的會計分錄即可。二、倘若是會計科目的信息都沒有產生錯誤,只是所記數字大於應計數字,那麽只應該用紅字改錯法,采用紅字填寫新的差額數字進行憑證沖銷,把多記的金額沖減。三,只是憑證上出現了除了金額以外的其他錯誤,那麽,就必須用紅字填寫壹張與錯誤憑證壹模壹樣的憑證,再用藍字填寫相應的正確的憑證。
倘若是出現了憑證填制無誤的情況,即是根源無錯誤即憑證無錯誤,那麽可以用劃線更正金額,錯誤就全部劃去文字錯誤即可。
填制記賬憑證的流程
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者是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相應的記賬憑證,遵循“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原則,可以選擇每發生壹筆則記壹筆,也可以選擇在月末壹次記賬完畢。
填制記賬憑證的順序
壹、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記賬憑證;二、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三、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分類賬;四、根據記賬憑證匯總編制科目匯總表;五、根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六、期末,根據總賬和明細分類賬編制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