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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解釋2013

壹、現金盤盈和盤虧的會計處理

每日現金收支結算,財產檢查發現的現金短缺或盈余等。,需要鑒定,屬於庫存現金不足。

1.現金短缺: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項:庫存現金

2.它屬於現金盈余:

借:庫存現金。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3.查明原因後,采取以下措施:如出現現金短缺,屬於責任人補償的部分:

借方:其他應收款-現金短缺應收款(××個人)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4.應該由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賠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5.其他無法確定的原因:

借:間接費用-現金短缺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6.如有現金盈余,應支付給相關人員和單位: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其他應付款-應付現金盈余(×××個人或單位)

7.無法確定的現金盈余: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營業外收入-資產收益。

二。固定資產盤盈盤虧

(壹)固定資產盤盈

企業固定資產盤盈的可能性極小甚至不可能。企業的固定資產盤盈壹定是公司在以前會計期間的低估和遺漏造成的,作為會計差錯進行更正,也可以在壹定程度上控制人為調整利潤的可能性。

企業在財產清查中取得的固定資產,應作為前期差錯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盤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類似或相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照類似或相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扣除根據資產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失後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相同或類似的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以該固定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處理;

(1)固定資產盤盈發生。

借:固定資產

貸項:累計折舊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調整企業所得稅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3)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余額調整為“利潤分配”。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二)固定資產盤虧

財產清查中發生損失的企業固定資產,用“待處理財產損失及溢余——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及溢余”科目核算,因損失及溢余造成的損失,用“營業外支出——損失及損耗”科目核算,計入當期損益。

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固定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借方:累計折舊

借方: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款:固定資產

批準後:

1)可獲得保險賠償或過失賠償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損失和溢余——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和溢余。

2)按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

借:營業外支出-存貨損失

貸款:待處理財產損失和溢余——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和溢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