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會計控制是在處理會計業務時形成的自我調節和自我約束的有機體,包括壹系列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的制度和程序。它是會計活動健康有序運行的重要保證,也是開展審計工作的基本條件和重要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會計法》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職責明確、相互制約、程序嚴密、記錄真實、定期檢查。
經過多年的研究、實踐和積累,手工會計系統的內部控制已經形成了壹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體系。然而,隨著現代信息技術在會計領域的廣泛應用,原有的會計內部控制制度和方法受到了各方面的挑戰。
擴展數據:
內部控制系統的特征:
1,綜合。也就是說,內部控制是對企業組織所有經營活動的全面控制,而不是局部控制。既要控制和考核財務、會計、資產、人事等政策計劃的執行情況,又要進行各種工作分析和運作研究,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2.規律性。即內部控制不是階段性和突擊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項業務的日常運作和各項管理職能的定期檢查和考核。?
3.潛力。即內部控制行為並沒有明顯地脫離日常經營管理活動,而是隱藏並融入其中。無論采取什麽樣的管理模式,開展什麽樣的業務,都存在潛在的控制意識和控制行為。?
4.相關性。即企業的任何內部控制都是相互聯系的,壹個控制行為的成功會影響到另壹個。壹種控制行為的建立可能導致另壹種控制行為的加強、削弱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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