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得稅
(1)在沒有溢價的情況下,會計不確認任何收入和收益;稅法規定應視為銷售,應做相應調整。
(2)存在溢價,但滿足非貨幣性交易條件時,會計上只確認溢價中包含的那部分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稅法要求對資產轉讓的所有利得或損失進行確認,並對二者之間的差額進行納稅調整。
(3)存在溢價且不滿足非貨幣性交易條件時,會計核算符合稅法規定的,應當確認交易損益。
2、流轉稅。
交易價格低於原值的,可以免征增值稅;另壹方面,增值稅按4%的稅率減半征收(2009年以後購買的,按適用稅率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