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類、金融類。
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又稱專業會計碩士是經教育部、國務院學位辦批準設立的壹種專業學位。專業代碼為125300。
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目標是培養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系統掌握現代會計理論與實務以及相關領域的知識與技能,具備會計工作領導能力的高素質會計人才。
其培養實施:
1、招生與考試:招生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壹般應具有學士學位)、具有國民教育系列且具有兩年工作及以上經驗的大學專科畢業生。
自2009年起,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報考全日制MPAcc。入學考試的筆(初)試采取全國聯考,統壹命題、統壹閱卷;面試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各單位結合筆(初)試、面試、個人經歷和工作業績組織錄取。
2、培養方式與學習年限:非全日制(即半脫產和在職學習)會計碩士學習年限為三至四年,其中至少有半年時間在培養單位內學習。全日制會計碩士為脫產學習,學年壹般為兩至三年。
3、課程教學與學位論文:根據《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和本單位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培養方向的要求,參照《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參考性培養方案》,有針對性地制定本單位培養方案、設計課程體系、確定教學內容、把握學位論文要求,采取靈活多樣的教學方式、精心做好培養工作。
組織課程教學與學位論文要緊密結合會計實務、理論聯系實際,加強案例教學,註重實際能力的培養,可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專家、企業家和政府官員開設講座。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和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中,應至少有壹位具有會計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