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增值稅2009年6月5438+10月前計入固定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構成固定資產原值,通過折舊進入成本。現在增值稅發票抵扣銷項稅額,增加了現金流,減輕了企業的資金壓力。
可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僅指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
財稅(1993)38號文件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所稱固定資產,是指: (壹)使用壽命在壹年以上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二)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的不屬於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