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做減免稅時,會計分錄為:借記“應交稅費”,貸記“營業外收入——減免稅額”。減免稅是壹種針對某些納稅人或課稅對象所實行的鼓勵或照顧措施,適用於壹般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減免稅通常按實際減免的金額,計入到“營業外收入——減免稅額科目”。
減免稅分為法定減免、臨時減免、特定減免3種。法定減免是指由各種稅的基本法規定的減稅、免稅;臨時減免是指指除法定減免和特定減免以外的其他臨時性減稅、免稅,主要是為了照顧納稅人的某些特殊的暫時的困難。
特定減免是根據社會經濟情況發展變化和發揮稅收調節作用的需要,而規定的減稅、免稅。特定減免主要有兩種情況:壹個是在稅收的基本法確定以後,隨著國家政治經濟情況的發展變化所作的新的減免稅補充規定;另壹個是在稅收基本法,不能或不宜壹壹列舉,而采用補充規定的減免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