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設置原則,包括:1.合法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2.相關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為提供有關各方所需要的會計信息服務,滿足對外報告與對內管理的要求。3.實用性原則: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符合單位自身特點,滿足單位實際需要。
會計科目作為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其設置應能保證對各會計要素作全面的反映,形成壹個完整的、科學的體系。具體地說,應該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的若幹會計科目,不能有任何漏洞,要覆蓋全部核算內容,而且,每壹個會計科目都應有特定的核算內容,要有明確的涵義和界限,各個會計科目之間既要有壹定的聯系,又要各自獨立,不能交叉重疊,不能含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