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對律師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分類管理。廣東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由廣東省物價局和廣東省司法廳* * * 1共同制定。按時間計費的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二、計件收費的收費標準:1。刑事:(1)偵查階段:2000-6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3)審判階段:6000-3300元/件。對於時間或地域跨度較大的刑事案件,屬於集團犯罪及其他重大復雜案件,可在規定標準的1.5倍範圍內協商確定收費標準。2.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3.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費用:以65,438+0,000-8,000元的基本費用為基礎,按照爭議金額分期計算、累加收費:5萬元以下(含5萬元):5萬-65,438+免收。:8% 65438+萬-50萬(含50萬):5% 50萬-1萬(含1萬):4% 1萬-500萬(含500萬):3% 500萬。:1% 5000萬元以上:0.5%四。費用說明:律師代表委托人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案卷檢索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費用(以下簡稱“手續費”)不屬於。律師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委托事項的難易程度和委托人的經濟承受能力,在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2.律師收取律師費的數額主要考慮以下因素;花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度;(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律師人數和律師的專業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五)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六)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七)辦理案件所必需的其他費用。
法律客觀性:
司法鑒定費管理辦法第八條財產案件涉及的司法鑒定費按照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價值較小的部分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壹)不超過65438+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所列收費標準執行;(二)超過65438+萬元至50萬元的,按1%計收;(三)50萬元以上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0.8%計收;(四)654.38+0萬元至200萬元以上部分,按0.6%計收;(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4%征收;(六)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2%計收;(七)超過654.38+00萬元的,按0.1%計。對於標的數額較大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費的數額上限。本條第壹款所稱涉財產案件司法鑒定收費,僅適用於司法鑒定中的物證文件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指紋鑒定,不適用於其他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