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企業化經營的事業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科技型社會團體,符合企業法人登記條件的,應當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這壹條的意思是,符合條件的機構可以申請營業執照。
妳問的這個問題真的是要求機構設立公司變更營業執照。之前在哪裏辦的營業執照?如果已經取得營業執照,就是企業化經營。為什麽要成為企業?這根本不符合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