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7人以上的分支機構,壹般設立分支委員會,名稱為“中國* * *+公司名稱+分支委員會”;
2.如果是7人以下,壹般是“公司名稱+黨支部”;
3.如果50-100人成立黨總支,名稱壹般為“中國* * *+單位名稱+黨總支委員會”;
4.如成立機關黨委,其名稱為“中國* * *+單位名稱+機關委員會”;
5、基層黨委的名稱壹般為“在* * *+單位+委員會”。
例如:
1.浙江大學動物科學學院學生黨支部名稱為:鐘* * *浙江大學動物科學學院學生總支部委員會;
2.浙江大學動物科學學院特種經濟動物科學系教工黨支部名稱為:鐘* * *浙江大學動物科學學院特種經濟動物科學系教工支部委員會;
3.浙江大學動物科學學院動物科技系職工支部名稱為:鐘* * *浙江大學動物科學學院動物科技系職工支部委員會。
擴展數據:
黨支部建設
根據黨章規定,凡是黨員人數超過3人(含3人)的單位,都要單獨成立黨支部。
黨員人數在7人以上不滿50人的支部,應當設立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成員人數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確定,壹般由3至7人組成。
可設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律檢查委員、青年委員,必要時可設組工、保密委員會委員、安全委員會委員。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書記和副書記由支部委員會選舉產生。
黨員少於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將選舉65,438+0名黨支部書記,必要時選舉65,438+0名副書記。選舉產生的黨支部委員會、書記、副書記,須報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書記壹般應選舉本部門或單位的行政負責人。
參考資料:
南陽市水利局-基層黨組織命名標準?
宿遷市黨建網——基層黨組織命名如何規範?
百度百科-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