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商品的預計入庫如何做賬?
案例:A公司為壹般納稅人經營企業。15年8月與企業B(壹般納稅人)簽訂購貨合同,約定企業B提供商品A 100件,不含稅價格1000元,稅率13%,貨物驗收入庫後付款。8月20日,我們收到企業B的商品A 65,438+000件,已經驗收入庫,但還沒有收到發票。8月26日以1.200元不含稅的價格售出30件,已收到貨款。不考慮其他影響。
會計處理如下:
1.8月26日售出的商品:
借方:銀行存款4068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A商品36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4680
2.8月31日,預估入庫:
借:庫存商品-商品A 100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庫(企業B) 100000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30000元。
貸:庫存商品——甲貨30000。
3.9月初進行沖紅處理:
借:庫存商品-A商品100000(紅色)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庫(企業B) 100000(紅字)
4.獲得發票後:
借:庫存商品-商品A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3000
貸款:應付賬款-企業B 113000
妳說的估計是什麽意思?
暫估簡單理解為到貨單未到的業務。具體是指本月已經收到存貨,但是因為沒有收到采購發票,所以無法確定存貨的入庫成本。因此,為了正確計算企業月末的存貨成本,需要對這部分存貨暫估進行核算,並形成暫估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