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報表折算損益是壹種未實現損益,它壹般不在賬簿中反映,只反映在報表中。
壹.根據修訂後財務報表列報準則應用指南,"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將"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其他綜合收益。
在準則修訂後,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應並入"其他綜合收益"項目,不再單獨列示(包括合並報表格式也應做相應調整).其中,包含於合並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綜合收益"中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僅包含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部分,歸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仍並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報 二、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
三、說明《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外幣折算》第四章外幣報表的折算第十二條規定如下:
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壹)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采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
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采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二)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
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按照上述(壹)、(二)折算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
目下單獨列示。
比較財務報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