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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要收哪些會計科目?

保證金可視為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具體分錄如下:

1.如果從另壹方收到定金,則將其確認為負債,並計入其他應付款。條目如下所示: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保證金

2.如果定金支付給對方,則確認為資產,計入其他應收款。該條目如下所示:

借:其他應收款-保證金

貸款:銀行存款

延伸材料的其他應付款核算的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租金,如經營租賃的固定資產或包裝材料的應付租金;收到的保證金,包括商品質量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經銷商保證金、股權轉讓保證金、收入包保證金等。;

2.預提費用,如預提廣告費、運輸費、管理費、銷售折扣等費用;

3、員工養老金、遣散費、員工持股計劃等。;

4.貸款或投資資金,如欠股東或關聯方的貸款;

5.其他單位或個人的臨時墊款;其他應付款、暫收款等。

從其他應付款的核算內容來看,本科目可視為遺留科目,反映期末企業尚未支付的應付款項,屬於壹項負債。

百度百科-其他應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