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者向當地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交申請。申請應附有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包括投資者的基本情況、擬建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投資規模和建設預算、市場和經濟效益分析;
2.地方發改委初審。根據當地加油站建設發展規劃,初審合格後向市發改委申報;
3、市發改委進行全面審核。市發改委對新建加油站選址進行了實地考察,征求了城建、國土、環保等部門意見,根據本市加油站建設發展規劃和新建加油站必備條件,對新建申請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了綜合審查,同意新建加油站報省發改委辦理前置審批手續。提交的材料應附省內新建(改擴建)加油站申請前置審批登記表、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新建加油站地理位置圖;
4、省發展改革委出具前置審批通知書。省發展改革委根據全省加油站發展規劃和審批原則,作出批準或不批準新建的決定。投資者持預核準通知書到發展規劃等部門辦理立項手續;
5、市發改委組織對新建加油站進行檢查和核查。加油站建設完成後,市發展改革委應當會同消防、質監、環保、稅務、工商等部門,根據必要條件對加油站進行檢查核實;
6、省發展改革委頒發的企業批準證書。根據市發改委審核意見,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加油站發放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投資者憑批準證書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手續。
鄉鎮加油站審批材料:
1.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安全監管部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因為加油站銷售的石油產品易燃、易爆、易揮發、易泄漏、易積累靜電荷,所以加油站的安全是第壹準則;
3.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4、審計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綜上所述,投資者向當地發改委提交申請,辦理鄉鎮加油站的審批手續。申請應附有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包括投資者的基本情況、擬建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投資規模和建設預算、市場和經濟效益分析等。
法律依據:
《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
申請從事成品油倉儲業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壹)儲油設施符合油庫布局規劃的要求;
(二)油庫容量不小於4000立方米,且油庫建設符合《油庫設計規範》;
(三)有成品油接卸管道、鐵路專用線或者成品油水運碼頭等設施;
(4)油庫的設計和建設符合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五)具有成品油檢驗、計量、儲存和消防安全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
(六)管理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