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政機關。主要職能是:負責各類文件、傳真、信函等公文的登記、傳遞、歸檔、保密和檔案管理;負責黨工委、管委會及辦公室的印章管理,重要電文和綜合材料的起草,政策信息的發布和全區新聞報道;負責開發區的機構管理和人事管理;負責值班管理、車輛管理、辦公事務管理、食堂管理等後期保障工作;做好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開發區工會、共青團、婦聯的群團工作。監督工會基層組織建設,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負責人民武裝和做好社區管理工作;對轄區老幹部負責,關心下壹代;負責黨的宣傳工作、開發區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負責本地區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的組織協調工作;做好勞動工資等各種報表的統計管理;做好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承擔開發區黨工委的日常工作。
(2)社會事務局。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新農村規劃和建設,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進程,實施科技興農戰略;負責指導農村經營管理,推動鎮(村)加快民營經濟發展;負責本地區的防洪抗旱工程和農田水利工程;負責交通、科技、教育、文化、廣播、計劃生育、民政、衛生、體育、宗教、地方事務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政法、綜治、勞動和社會保障、被征地農民生活保障、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催辦、後續工作;做好黨工委、管委會和其他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規劃建設局。主要職能是:在縣城總體規劃指導下,負責修訂開發區總體規劃,編制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開發區的規劃管理、監察、執法和處罰;負責建設項目申報、開工和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和建設監理的資質審查;負責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批;負責開發區的房屋產權登記和房地產管理;負責開發區物業和房屋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批;負責開發區拆遷的計量、評估和核算,做好拆遷安置工作;負責組織開發區項目建設的招標工作和工程造價的審計管理;負責轄區內城建監察和城管監察工作;負責轄區內的市容、綠化、市政建設和環境衛生管理;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財政局。主要職能是:負責開發區政策(包括涉外財政政策)的實施和協調,參與制定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負責編制和執行全區財政預決算,管理區級財政收入,合理安排財政支出;負責開發區國庫管理、財務管理、預算外資金管理和專項資金管理;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會計管理和對外投資管理;負責制定機關事業單位支出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整個區域的會計和內部審計;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5)招商局。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和實施開發區的招商引資政策;負責招商網絡系統建設、項目引進實施、洽談及協議簽訂;負責境外投資促進和對外投資促進的指導、協調和管理;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6)經濟發展局。主要職責是:負責開發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經濟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第二、第三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各類企業的日常管理和入區項目的審批管理;負責企業改制,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問題,為企業提供配套服務;負責外商投資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項目的初審和報批;負責統計工作、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管理、重要經濟指標專項調查和經濟運行分析;負責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環境保護和管理,實施環境監測;負責供電、郵政和電信的協調工作;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目前,根據開發區建設的需要,開發區成立了房地產開發公司和開發區投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