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找不到初級會計證。我能重新發行它嗎?

找不到初級會計證。我能重新發行它嗎?

遺失的,應當向其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提出補發證書的申請,並在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經核實後,20日內憑原檔案號補發。

1.遺失證件者,須先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2.其次,妳要填寫壹份詳細的個人申請(包括姓名、性別、通過時間、證件號碼);

3.最後由我工作單位出具資格證書遺失證明。將以上三份材料交市人事局考試院進行更換。

重新頒發考試合格證書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底樓以上報紙聲明證書作廢,帶上報紙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2.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登記表壹式兩份;

3.個人申請補辦證明原件1份,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4.身份證復印件;

5.壹個比妳小壹英寸的人的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