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據地方經濟發展計劃,制定地方財政發展規劃,制定年度預算和年度決算,執行經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年度預算,綜合平衡地方財力。
(三)管理地方行政部門、政法部門、文化、教育、衛生、科技、廣播電視等單位的支出,監督和指導行政部門、團體、企事業單位嚴格執行財務制度。
(四)管理地方預算外資金,審查收支範圍,實行預算外資金統壹征收和管理,嚴格審查支出計劃,防止亂收費。
(五)制定職工失業保險基金和退休養老基金的財務制度;管理社會救災、救濟、醫療保險(含免費醫療)等財政和資金;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使用的宏觀調控和監督。
(六)指導農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嚴格分配和使用支農資金,保障農業事務。
擴展數據:
出臺《梧州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補充規定》,進壹步完善接待費管理制度,還要求市直各單位每月定期向財政部門報送“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加強報表數據審核。
對單位“三公”經費實行動態監控。6月5438+0至9月,市本級“三公”經費支出同比下降21.8%。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同比下降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同比下降14.3%,公務接待費同比下降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