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恒等式(1):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即:資金運用=資金來源。
會計恒等式(2):收入-費用=利潤
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資產+費用+成本——這不是會計恒等式,不用費神理解錯誤的東西。
收入和費用,本身歸屬於所有者權益,不能與所有者權益並列。註意不要偷換概念
成本,在會計核算裏面有兩種含義,壹個指的是生產成本,歸屬於資產;壹個指的是營業成本,在會計恒等式裏面歸屬於費用
概念的內涵及外延弄清楚了,會計恒等式自然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