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前,通常用回形針或別針將原始憑證固定在會計憑證後面。在此期間,所有使用會計憑證的會計人員都有責任保管好原始憑證和會計憑證。使用後應及時交付,並嚴格防止在交付過程中丟失。(2)憑證裝訂後歸檔前應妥善保管,防止破損、汙損、黴變、鼠咬、蟲蛀。(3)對於同壹性質,需要隨時查閱的原始憑證過多或種類繁多。
例如,收發貨單、工資卡等。可單獨裝訂,封面註明記賬憑證的種類、日期和編號。同時在記賬憑證上註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4)各種經濟合同和涉外文書等文件。
,應單獨目錄,單獨裝訂保存,同時,在記賬憑證上註明“附件單獨訂購”。(五)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和個人查閱會計憑證,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
,填寫"會計檔案查閱單",填寫借閱會計憑證的名稱、查閱日期、查閱人姓名和工作單位、查閱原因、歸還日期、查閱批準人等。出入人員壹般不得將會計憑證帶出。如需復制,必須說明復制的會計憑證的名稱和編號,經單位領導同意,在本單位會計人員的監督下進行,並登記簽名。(6)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後,應由專人負責分類保管,並在年度終了時登記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