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項目性質,預算內補助屬於非應稅收入,計入專項應付款。當企業收到補貼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專項應付款- XX項目
工程建設款發生時:
借:專項應付款- XX項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即可以直接完成並接受)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項目完成後: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款:在建工程- xxx項目
2.如果是非預算項目,就不是不征收收入的補貼。對於企業來說,就是營業外收入。領取財政補貼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如果是確認為非應稅收入的專項應付款,需要註意的是,項目支出和已完工資產(無論有形還是無形)在使用期間形成的無形資產累計折舊和攤銷,由於企業在取得時不納稅,不得在稅前扣除,需要特別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