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納、
2、銀行會計、
3、稅務會計、
4、往來會計
5、成本會計、
6、主管會計、
7、財務經理、
8、財務總監。
單位根據情況設置人員,會計工作崗位可以壹人壹崗、壹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壹崗多人。不要拘泥於形式,要按核算要求來設置崗位
單位內部審計、社會審計、政府審計工作也不屬於會計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