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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業務往來年度報告可以不報嗎

關聯業務往來年度報告不可以不報。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關聯方合並財務報表》的規定,需要在年度報告中對關聯業務往來進行披露。具體的披露內容包括關聯方名稱、關聯交易的類型和金額、交易條件和價格、關聯交易的影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