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銀行存款-客戶
貸款:代理買賣證券的錢。
2.證券商向證券交易所轉賬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結算準備金-客戶
貸款:銀行存款-客戶
證券企業收到客戶的款項後,將款項轉入證券交易所,可以通過“代理買賣證券”等科目進行處理,其中“代理買賣證券”科目主要用於核算證券企業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股票、債券、基金等證券時收到的款項,同時可以根據客戶身份的類別在該科目設置相應的二級明細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