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如何發揮農商行內審職能

如何發揮農商行內審職能

內審工作為揭示農商行風險提供了保障,這與農商行風險防範目標是壹致的。加強審計監督,維護金融穩定,是內審工作的最終目標,也是審計監督的立足點和出發點。未來銀行業的競爭很大程度上是風險管理能力的較量,因此,建立壹套完善的風險控制、預警體系,特別是運用內部審計這壹行之有效的內控手段,對化解農商行風險,維護農村金融穩定,是十分必要的。為了滿足農商行發展需要,農商行內審工作要從傳統的“查找問題——揭露問題——進行處罰”模式,轉而向風險管理審計轉化。要註重開展內控審計、風險管理審計等新的審計項目,向風險管理審計和現代銀行發展治理審計方向延伸。  在實施審計前,農商行應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並做好必要的審計準備工作。對被審計單位審計人員應當先深入調查、了解情況,不僅要評估內控制度,還要評估控制環境和經營風險,通過風險評估確定審計重點,采用抽樣審計等方法,對其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測試。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可以運用審核、觀察、詢問、分析性復核等方法,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和建議。審計的基本工作方式是走訪、詢問,召開座談會、檢查會計賬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而農商行的具體經濟活動應該通過各自的會計賬務予以反映和揭示。通過檢查這些會計賬務,可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同時,實施審計時,在程序上分為兩個步驟:首先是符合性測試,即對該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系統進行考察,評估其效能;其次是實質性測試,即通過符合性測試,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系統有壹個初步的評估,從而確定重點檢查的環節和內容,並著手進行詳盡的審查。以上兩個方面,特別是後者,為農商行審計揭示金融風險並發揮作用提供了直接路徑。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後,壹方面,審計人員應當及時向被審計人員和單位進行反饋,提出審計所查出的問題和查出問題的依據。另壹方面,審計人員應及時向上級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做到客觀、完整、清晰、具有建設性,並體現重要性原則。審計結束後,內審部門應對審計所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審計意見書,協調督促審計所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並進行後續審計。  農商行內審工作應更多地關註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關註各項經營風險以及為降低經營風險所進行的各項管理活動。壹是通過稽核檢查,多角度發現和揭示體現管理的制度、流程、崗位、職責、系統、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缺失和風險隱患,整體評價被稽核單位業務運營中的風險。如信用風險方面,按照信貸業務流程,劃分信貸業務稽核的環節,逐項分析和評估風險,對隱含的風險給予提示;操作風險方面,以櫃面案件防範為著力點,關註現金、重要空白憑證、賬戶和印鑒管理、內外部資金清算等具有特殊性的業務活動,將操作層面發現的缺失上升到全局角度和管理職能層面進行分析和解決問題。二是著重以業務和產品流程為對象相應地改進稽核檢查流程,通過對所抽取樣本的實質性測試,分析梳理各業務活動整個前、中、後臺的流程,判斷和評估其內部控制是否全面、充分、有效。三是定期組織業務評審,評估相關業務條線的運營管理風險狀況,揭示全局性、系統性的風險隱患及產生新風險的環境因素。四是從完善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深層次分析研究,並積極尋求從源頭上和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方法,真正從報告使用者的角度,從決策者的層面提出富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時效性的意見和建議,切實提升審計成果質量促進審計成果運用,推動管理層對全行業務的研究判斷。五是采取風險防範前移策略,充分發揮稽核的咨詢功能。及時發現和揭示潛在風險並將其控制在萌芽階段,在不損害獨立性的前提下,前移稽核行為,積極參與新系統上線和新產品、新業務開發的論證評審,針對其流程、制度、風險識別和控制發表咨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