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罰款如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罰款。給予行政處分。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計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壹、註銷會計憑證應由誰承擔責任
會計憑證丟失法律責任是對單位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如果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罰,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隱匿或故意銷毀依法應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等尚不構成犯罪的。
二、遺失憑證怎麽處罰
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三、做假賬的處罰如下
1,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第四十四條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