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的查閱權)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也可稱為法人的授權代表,這個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於法人的授權,這個授權可以壹事壹授權,也可以是壹攬子事項的授權。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誌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壹切民事活動。
合作人
合作人是購買某種資產以獲取利益的自然人和法人。
合作人具體的工作職責如下:
1. 參與基金戰略、管理、合作等重大決策;
2. 參與確定公司基金募集策略與渠道,組織實施基金募資,就公司的經營計劃、銷售策略、資源運作等方面向董事會全權負責;審議下屬單位月度資源收支報告;
3. 領導合作團隊獲得項目資源,做出合作判斷並協助最終合作決策,定期分析合作組合運作情況;
4. 參與合作後管理,降低合作風險,協助實施合作退出;
5. 維護合作者關系,合作相關利益群體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