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處理的原理不壹樣。以前差錯更正的原則是,企業應當采用追溯重述更正重要的以前差錯,但不能確定以前差錯累積影響的除外。如果無法確定以前錯誤的影響,可以從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間開始調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額。財務報表中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余額也應壹起調整,或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調整事項的總原則是,把這件事當作編制時就知道的事情來處理,把相關報表項目調整到適當的數字口徑。
3.改變的條件是不同的。變更會計政策的條件是法律、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和其他行政法規、規章的要求,或者會計政策的變更能夠使會計信息更具相關性和可靠性。前期差錯的條件是錯用了編制前期財務報表時可以預期獲得並考慮在內的可靠信息,或者沒有使用前期財務報告經批準公布時可以獲得的可靠信息。
1.未來期間發生在報告年度的會計差錯和報告年度之前的前期不重要差錯作為未來事項處理。
未來事項期內報告年度之前發生的重大會計差錯,仍應按差錯更正原則進行追溯重述。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非資產負債表日後期間發現的早期差錯,應當按照早期差錯原則處理。
二、未來事件與誤差修正的區別:
以後不調整報告年度期初數,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期初數進行誤差修正。
追溯更正錯誤時,資產負債表調整到本年年初,利潤表調整到以前年度。
第三,主要原因是事件的時間節點不同:
糾正之前錯誤的時間發生在年底之前,65438+2月31。比如某收入核算錯誤,將原收入10萬做成了1億,利潤9000多萬,記入2018。當時沒有發現,但是2020年審計了,此時進行了更正。
對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調整,事項的時間節點為65438+2月31至年度報告提交期間。因為不在年報期,不適宜調整報道,但事情已經發生了,如果不處理,可能會影響舉報人的判斷。
比如2019公司經營正常,沒有重大事件。2020年1月,突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損失上千萬。此時尚未提交年報,投資者有權了解具體情況,這是資產負債表日後的事情。
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可以算是最不存在的項目之壹。會計報表附註對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有特殊項目,但大多數公司在填報時只會寫壹個字——“無”。
是真的沒有還是不在乎?以上市公司年報為例。在我國,上市公司年報從1提交到4月,耗時4個月,占壹年的三分之壹。就算有公司早壹點提交,也要兩三個月。說這期間這麽大的公司沒有未來事件,而且是好幾年,大部分公司都沒有,顯然是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