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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維修基金繳納標準

1.2021維修基金的收費標準是什麽?

1.房屋維修基金壹般由售房單位收取,收費標準分為兩種:多層90元,別墅50元。

2.房屋維修基金終身使用,辦理交接手續前只需繳納壹次。房屋維修基金在業主居住期間使用,導致賬面金額不足30%的,需要重新續保。

2.2021房屋維修基金有什麽新政策?

1.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將作為壹個獨立的核算主體進行核算。

財政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規定,從2021 1起,單位應當在第壹個實施日按照《辦法》的規定設立新賬戶,將原賬戶的資產、負債、凈資產的期末余額重新分類並轉入新賬戶的相關賬戶,並依據《辦法》的會計核算基礎,在實施這些措施的第壹個報告年度,無需編制前壹年的比較財務報表。

2.降低了籌集維修資金和物業服務企業從事* * *部分經營的門檻。

根據《民法》規定,維修資金的籌集、住宅小區的更新改造、改變* * *的部分用途,或者將* * *的部分用途改為商業用途,需要經參加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表決通過,同時必須經參加投票的四分之二的人表決通過。其他事項,包括維修資金的使用,只需要三分之二的人投票。同時還規定,在緊急情況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可以不經業主同意,直接動用維修基金。

3.另壹方面,其他事項的“雙半”表決機制降低了操作門檻,使得選擇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對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進行維修相對容易。

3.房屋維修基金的繳納標準是什麽?

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第2004號令。165《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非住宅房屋的業主應當按照自有物業建築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房屋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每平方米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實際,合理確定並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額,並適時進行調整。

2、出售公有住房,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金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應當按照多層住宅和高層住宅分別不低於20%和30%的比例,從房屋中提取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4.房屋維修基金可以不交嗎?

1,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繳納。房屋維修基金是房屋公共設施和房屋本身的專項資金,壹般用於公共設施的更新改造等特定項目。使用房屋維修基金時,必須經業委會同意,並經房管部門批準。

2.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五條:商品房銷售時,買賣雙方應當簽訂維修資金繳納協議。購房者應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