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著名司法會計專家關於兩者區分的經典表述是:司法會計是搞證據的;會計師搞經濟管理的。
主要區別有
1、從社會活動類型講,司法會計屬於訴訟活動,會計屬於經濟管理活動。
2、從社會職業角度講,司法會計師屬於公***會計;會計師屬於財務會計。
3、從學科角度講,司法會計學屬於法學的邊緣學科;會計學屬於工商管理學科。
因此,司法會計與會計基本上沒有可比性,是兩種社會事務。司法會計中的“會計”含義主要是會計檢查、會計鑒定、會計驗證和會計審查,這些活動在會計業務中也都存在,但都是為會計服務的,而司法會計的這些內容都是為訴訟服務的。
擴展資料:
司法會計活動類型
目前我國已經開展的司法會計活動主要有司法會計檢查、司法會計鑒定和司法會計檢驗、司法會計文證審查四類。
(壹)司法會計檢查
在訴訟中,為了查明案情,對案件涉及的財務會計資料及相關財物依法進行專門檢查的壹項司法會計活動。通俗的講,司法會計檢查就是指訴訟中所進行的查賬、查物活動。其目的是為了尋找、發現、收集和固定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財產狀況方面的訴訟證據。
司法會計檢查的訴訟結果,包括獲取財務會計資料證據和形成司法會計檢查筆錄。
(二)司法會計鑒定
在訴訟中,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請具有司法會計專門知識的人員,對案件中需要解決的財務會計問題進行鑒別判定的壹項司法會計活動。司法會計鑒定,通過解決訴訟涉及的財務會計問題,獲取司法會計鑒定意見作為訴訟證據,從而達到查明財務會計事實的目的。
(三)司法會計檢驗
司法會計檢驗,泛指司法會計師對案件所涉及的財務會計資料及相關證據進行檢查、驗證的技術活動。它包括兩種情形:
壹是指司法會計檢查中的技術檢驗活動,即司法會計師接受指派或聘請,參與對案件涉及的財務會計資料及相關證據進行的技術性檢查、驗證活動。
二是指司法會計鑒定中的技術檢驗活動,即司法會計鑒定人為了解決鑒定問題而對案件涉及的財務會計資料及相關證據進行的技術檢查、驗證活動。
(四)司法會計文證審查
司法會計文證審查,是指為了判明涉及財務會計業務內容的文書證據能否作為定案的根據,運用證據審查的原理與方法,對文書證據進行審查、評斷的壹項司法會計活動。狹義的司法會計文證審查專指司法會計師對文書證據進行的技術性審查、判斷活動。
與前述司法會計活動的不同在於:司法會計文證審查其目的不是為了獲取財務會計資料證據、檢驗結論或鑒定意見等證據,而是為了判明涉及財務會計業務內容的證據能否作為定案的依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