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科目:就是總分類科目,也稱總賬科目;
二級科目:也就是明細科目。
為了使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更好地滿足各會計信息使用者的不同要求,必須對會計科目按照其核算信息的詳略程度進行級次劃分。
壹般情況下,可以將會計科目分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科目分類。
會計科目作為向投資者、債權人、企業經營管理者等提供會計信息的重要手段,在其設置過程中應努力做到科學、合理、適用,應遵循下列原則:
合法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是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中國現行的統壹會計制度中均對企業設置的會計科目作出規定,以保證不同企業對外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企業應當參照會計制度中的統壹規定的會計科目,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設置會計科目,但其設置的會計科目不得違反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國家統壹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在不影響統壹會計核算要求以及對外提供統壹的財務報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並某些會計科目。
相關性原則:
相關性原則,是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為提供有關各方所需要的會計信息服務,滿足對外報告與對內管理的要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財務報告提供的信息必須滿足對內對外各方面的需要,而設置會計科目必須服務於會計信息的提供,必須與財務報告的編制相協調,相關聯。
實用性原則:
實用性原則,是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符合單位自身特點,滿足單位實際需要。企業的組織形式、所處行業、經營內容及業務種類等不同,在會計科目的設置上亦應有所區別。在合法性的基礎上,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設置符合企業需要的會計科目。
清晰性原則:
會計科目作為對會計要素分類核算的項目,要求簡單明確,字義相符,通俗易懂。同時,企業對每個會計科目所反映的經濟內容也必須做到界限明確,既要避免不同會計科目所反映的內容重疊的現象,也要防止全部會計科目未能涵蓋企業某些經濟內容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