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保險金的退還是政府補貼嗎?
答:剩余保險金的退還可以納入政府補貼。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的貨幣性資產或者非貨幣性資產。政府補助的形式包括財政撥款、財政貼息、退稅和無償調撥非貨幣性資產。
殘保金也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
收到殘保金退回的會計分錄怎麽辦?
剩余保險金返還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
或者:
借方:銀行存款
借方: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為負數。
提取剩余保險金的會計處理怎麽做?
1.如果不采用提款方式,付款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剩余保險金
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如果提取,相應的賬務處理如下: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剩余保險金
貸款:其他應付款-剩余保險費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剩余保險金
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殘保金有哪些優惠政策?
殘保金優惠政策如下:
1.用人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不超過當地平均工資3倍(含)的,按照用人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社會平均工資:用人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壹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2.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安排殘疾人就業且從業人員不足30人(含30人)的小微企業,可享受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優惠。
3.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損失的,可以申請減繳或者緩繳保障金。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制定。
剩余保險費怎麽算?不付錢會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