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未分配利潤如何分配?
妳從妳的問題中知道這是壹家股份制民營企業,對股東的利潤分成應該在公司章程中規定。所謂“三七分成”的概念並不確切,應該按照股東出資比例來劃分,這是第壹個問題;其次,元佑所說的50萬利潤是稅前(所得稅)或繳納所得稅後的凈利潤。如果是凈利潤,則應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先按10%和5%-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再經董事會決議,按公司章程和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利潤分配。分配給股東的利潤必須通過利潤分配賬戶進行核算。假設元佑所說的50萬是稅後凈利潤,妳要做如下會計處理:結轉本年未分配凈利潤:借:本年利潤貸50萬;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款50萬;計提公積金和公益金(分別按65,438+00%和5%);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7.5萬貸:利潤分配- 000同時結轉盈余公積和公益金: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5萬-提取公益金2.5萬貸:盈余公積5萬公益金2.5萬。假設剩余部分經董事會討論,暫撥200萬元,股東甲70%,股東乙30%..那麽股東A待分配利潤為:(50萬-7.5萬)= 42.5萬,臨時分配20萬,未分配利潤余額22.5萬。所以,股東A是200000 * 70% = 140000,股東B是。000借款:利潤分配-20萬借款給投資者:利潤分配-20萬借款給投資者:未支付利潤-65,438+04萬給股東A到了這裏,利潤分配的所有賬目已經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