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結轉成本,其會計分錄具體做法如下:
有工程款收入了再做工程施工結轉:
1、發生的成本
借:工程施工—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
貸:銀行存款
2、開出工程款時確認主營業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工程結算收入
3、同時結轉工程施工
借:主營業務成本---工程結算成本
貸:工程施工—人工費
同時,對於建築企業每月末都必須結轉“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主要是以下兩點:
1、未執行建造合同準則的建築企業,每期只要有收入就要結轉工程施工。收入壹般根據開票金額、收款金額、工程量計價單來確認。根據工程量計價單來確認收入的,實質跟建造合同準則確認收入類似。
2、執行建造合同準則的建築企業,每期根據發生的工程施工確認主營業務成本,根據完工百分比確認收入,根據主營業務收入與主營業務成本之差確認合同毛利(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貸記主營業業務收入)。
擴展資料
工程成本的計算和結轉是指已經完成了預算定額規定的全部工程內容,在本企業不再需要進行加工的工程。
這部分已完工程可以按期計算它的實際成本,並按合同價格向建設單位收取工程價款;在期末尚未完成預算定額規定的全部工序與內容的工程,稱為“未完工程”。這部分未完工程不能向建設單位收取工程價款。
正確地確定當期已完工程的實際成本,是建設單位辦理工程價敫的需要,也是施工企業考核本期工程成本完成情況的需要。根據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不同,計算工程實際成本的方法也不同。
實行合同完成後壹次結算辦法的合同工程,其本期已結算工程的工程成本,是指合同執行期間發生的累計合同工程成本。
計算公式如下:工程施工帳+本期生產費_期末未完戶月初余額用發生額工程成本=已完工程實際成本式中,工程施工月初余額及本期生產費用發生額都可從“工程施工”帳戶中取得。唯壹需要計算的是期末未完工程的實際成本。
百度百科-工程成本的計算和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