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貨物支付運費分錄
1、如果是銷售方公司負擔運輸費用,發票開給銷售方:
借:銷售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2、如果是銷售方公司的自己運輸部負責運輸,但是費用由購貨方承擔,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如果是費用由購貨方承擔:
借:應收賬款
貸:庫存現金
4、如果是由購貨方負責運輸,費用也是購貨方負責,那麽這部分銷售方不做會計處理。
壹般納稅人運輸費稅率多少?
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件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年第39號)有關規定,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因此,壹般納稅人提供交通運輸業,適用稅率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