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招聘殘疾人的正式條例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當依法繳納殘疾人保障金。計算公式以用人單位上壹年度平均職工總數為基數,比例為1.5%。
二、剩余保險金的給付公式
1,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殘疾人就業率-上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2.法律規定,如果公司員工不超過30人,那麽公司就不用招殘疾人,也就是說不招殘疾人就不用交殘保金。
因此,公司有兩種處理剩余保費的方法。壹是按規定招聘符合公司要求的殘疾人,二是堅持不招殘疾人。這也是可以的,但是剩余保費壹年交壹次。如果公司今年不招殘疾人,也要交殘保金。
招聘殘疾人,既能為公司節省支付殘保金的成本,又能彰顯公司人性的光輝。比如知名方便面品牌白象的員工有三分之壹是殘疾人。如果公司願意伸出援手幫助這些弱勢群體,對公司和社會都是好事。
第三,單位有沒有需要繳納殘保金的殘疾人?
正是因為沒有殘疾人,才需要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四、用人單位可以不繳納殘保金嗎?
1.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連續兩年虧損、破產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需要減繳或者緩繳保障金的,應當向負責本單位年審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減繳或者緩繳保障金。申請時,用人單位應提供書面申請報告、重大經濟損失的相關證明,以及本單位的審計報告、會計年度報告等相關材料。
2、用人單位申請保障金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減少的金額不得超過1年應繳納的保障基金金額;已進入破產程序或已辦理歇業手續的用人單位,可申請免繳保障金。
5.企業已繳納剩余保險費。如何打印付款證明?
用人單位費用繳納完畢後,可在電子稅務局或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開具完稅證明。
六、什麽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指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七、為什麽用人單位要繳納保障金?
殘疾人是壹個特別困難的群體,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和幫助。殘疾人問題是壹個社會問題,促進殘疾人就業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繳納保障金是對用人單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的壹種補償形式,是讓用人單位平等地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收費不是目的,目的是引導、鼓勵和督促用人單位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就業,讓有能力的殘疾人實現就業,參與社會生活,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8.安全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什麽?
保障金納入地方壹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生活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八條國家保護殘疾人福利單位的財產所有權和經營自主權,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在招工、就業、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
殘疾職工所在單位應當根據殘疾職工的特點提供適當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並根據實際需要改造工作場所、勞動設備和生活設施。
國家采取措施保護盲人保健和醫療按摩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六條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社會保障的權利。
政府和社會采取措施改善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保障和改善他們的生活。
第四十七條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殘疾人所在的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
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