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了初級會計考試的人員可以擁有初級會計證書,成為優質的會計從業人員,目前來說國家大力的鼓勵會計人員去考取初級會計證書,所以就會推出領取補貼的制度。在我國的很多城市都已經開展了對企業職工發放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相關工作,補貼的金額幾千元不等,各省分數實施的時間和條件不同,所以需要依據當地省份的相關政策來進行衡量。
補貼制度的實施壹方面是提高了就業者的積極性,另壹方面就業者在考取初級會計的證書的過程當中,也能夠學習到更多的知識和內容,可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擁有了初級會計證書的人員,不僅可以獲得相關的補貼,還可以獲得升職加薪、繼續教育的機會,同時會計的從業前景非常好,而且就業面非常廣,初級會計證書的人員可能自己的日常工作就涉及到了會計、出納以及審計等等,所以自己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適合自己的工作崗位。
初級會計師怎麽領取補貼
壹、申領條件
(壹)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二、審核程序
(壹)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等方式進行審核。
(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審核通過後,應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初級會計師領取補貼標準是多少
按照四川相關規定初級證書持證者可以領取1000元補貼,海南省人社廳發布的關於企業在崗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發放情況的公示,其中初級會計職稱證書持有者領取了800元現金獎勵。
廣西、陜西等省份也發文,明確要繼續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條件,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年(含)以上即可申請。
法律依據: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中央國家機關2012年中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壹、繼續教育對象
凡持有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除按規定應參加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外(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均須按所在單位性質、行業特點和本人需求參加中央國家機關2012年中、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2012年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不參加本年度繼續教育培訓。會計人員退休後不再從事會計工作,可自願參加繼續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