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正式上崗當會計了,需要到財政局進行註冊登記。然後每年需要到財政局去參加繼續教育,還有4年壹次的信息采集。
新辦理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如無工作單位則登記為“未註冊”。開始從事會計工作後,應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註冊登記。即“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註冊登記表》,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同時攜帶下列材料到單位所在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上崗註冊登記。
①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②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崗位證明;
③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④所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