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的作用,填制,審核要註意的事項如下:
原始憑證的填制有三種形式,壹是根據實際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由經辦人員直接填列;二是根據已經入賬的有關經濟業務,由會計人員利用賬簿資料進行加工整理填列;三是根據若幹張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定期匯總填列匯總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的種類不同,其具體填制方法和填制要求也不盡壹致,但都應按下列要求填制原始憑證:
1、符合實際情況
憑證填制的內容、數字等,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填列,確保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真實可靠,符合實際情況。
2、明確經濟責任
填制的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員和部門簽章。
3、填寫內容齊全
原始憑證的各項內容,必須詳盡的填寫齊全,不得遺漏,而且憑證的各項內容,必須符合內部牽制原則。
4、書寫格式要規範
原始憑證要用藍色或黑色筆書寫,字跡清楚、規範,填寫支票必須使用碳素筆,屬於需要套寫的憑證,必須壹次套寫清楚,合計的小寫金額前應加註幣值符號,如“¥”、“$”等。
無論是外來原始憑證,還是自制原始憑證,都必須在每項經濟業務發生和完成時直接取得或填制有關的原始憑證。這是填制和復核會計憑證的最基本、最壹般的原則要求。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做到真實可靠、手續完備,內容完整、書寫清楚,連續編號、及時填制。
會計原始憑證種類繁多,格式各異,但在審核時都要重點註意以下幾個方面:憑證真實性的審核;憑證完整性的審核;憑證合規性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