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計師是壹個職位,屬於單位的行政領導成員,相當於企業中的副廠級,是三大主(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經濟師)之壹。職責是組織領導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參與本單位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協助單位主要行政領導工作,對單位主要行政領導直接負責。由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擔任。
註冊會計師是壹種職業資格,是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工作的資格。通過全國統考,可以成為註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可以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有兩年事務所審計經驗,可以申請執業。取得執業資格後,有簽字權,可以擔任審判長,在審計報告上簽字。註冊會計師不需要有會計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