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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會計從業證書辦理信息變更、補證、調出和調入申請流程

北京市財政局會計處將於2008年6月2日在北京會計網()開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系統。

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持證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自2008年6月2日起如需辦理信息變更、丟失補證、調出和調入手續,請先登錄北京會計網,在網站主頁進入“從業資格管理”欄目,根據頁面提示內容選擇相對應的辦理業務,填寫信息,按單位所在地或戶口(暫住證)所在地選擇壹個辦理區縣,提交網上申請,並打印“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信息管理業務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然後持網上申請表和相關資料到所選定的辦理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各類申請的辦理流程和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壹、信息變更申請:

1、持證人員點擊“信息變更”按鈕,輸入證件號碼、檔案號碼,讀取本人的檔案信息。填寫需要變更的內容(可變更多項),選擇壹個辦理區縣,提交申請,然後打印申請表,並簽署姓名。

2、持證人員攜帶申請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有效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與變更內容相對應的證明原件,於提交申請後的30日內到所選定的區縣辦理相關手續。

3、持證人員申請的變更內容如果包括姓名、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出生日期、性別5項關鍵信息,需要重新制作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持證人員應在申請表右上角粘貼壹寸免冠證件照壹張。如變更內容不包括以上信息,不需要重新制證,由區縣會計科在從業資格證書上作記錄,並加蓋公章。

4、申請表交所選定的區縣存檔備查。

二、丟失補證申請:

1、持證人員點擊“丟失補證”按鈕,輸入證件號碼、檔案號碼,讀取本人的檔案信息。辦理丟失補證的同時可以申請信息變更,持證人員可填寫需要變更的內容,選擇壹個辦理區縣,提交申請,然後打印申請表,並簽署姓名。

2、持證人員攜帶申請表、有效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與變更內容相對應的證明原件,於提交申請後的30日內到所選定的區縣辦理相關手續。

3、持證人員應在申請表右上角粘貼壹寸免冠證件照壹張。

4、申請表交所選定的區縣存檔備查。

三、調出申請:

1、持證人員點擊“調出申請”按鈕,輸入證件號碼、檔案號碼,讀取本人的檔案信息。填寫信息,選擇壹個辦理區縣,提交申請,然後打印申請表,並簽署姓名。

2、持證人員攜帶申請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有效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於提交申請後的30日內到所選定的區縣辦理相關手續。

3、申請表交所選定的區縣存檔備查。

四、調入申請:

1、持證人員點擊“調入申請”按鈕,輸入檔案號碼、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填寫信息,選擇壹個辦理區縣,提交申請,然後打印申請表,並簽署姓名。

2、持證人員攜帶申請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有效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原發證機關辦理的《中華人民***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註冊、變更、調轉登記表》、調入單位接收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法人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有變更內容的還應提供與變更內容相對應的證明原件,於提交申請後的30日內到所選定的區縣辦理相關手續。

3、如不需要重新制證,由區縣會計科在證書上作記錄,並加蓋公章;如需要重新制證,持證人員應在申請表右上角粘貼壹寸免冠證件照壹張。

4、申請表交所選定的區縣存檔備查。

五、特別提醒:

1、持證人員填寫的網上申請,須在30日內到所選定的地點辦理相關手續,30日內未辦理的申請系統將自動刪除。

2、您在使用中可隨時撥打技術支持與咨詢電話:6297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