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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發加工的會計分錄

我認為當妳登記委托人的資料以備將來參考時,

借:委托加工材料-a公司(註明材料數量),

在收集的時候,不管是我們自己公司收集的,還是外部公司加工的,都是收集的,只要註明哪些是外部公司收集的就可以了(註明材料數量)。

加工完成後,妳委托別人加工的,加上妳自己加工的,壹起發給客戶。這時,參考書中的材料就會被取消。

貸款:委托加工材料-a公司(註明材料數量),

在會計處理上,

妳的成本加上妳委托別人的加工費。

借:生產成本

借:原材料-輔助材料

貸款:應付工資

貸項:制造費用

貸款:應付賬款(手續費)

當加工完成並按合同規定發送給委托方時:

(1)確認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如有必要)

(2)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受托人繳納消費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