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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是否需要繳稅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終止服務時,根據《雇傭條例》的規定而收取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不須課稅。不過,若妳收到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超過《雇傭條例》所規定的款額,便要課繳薪俸稅,妳及雇主須申報超額部分。

代通知金

雇主按雇用合約或《雇傭條例》的規定而提供的代通知金,無須在報稅表中申報。不過,如果妳在離職通知期間仍須上班,在通知期內賺取的薪金則須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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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info-pacific

(^_^),參考: 匯訊會計 報稅 核數審計 稅務 註冊成立中國香港及海外有限公司 商標 秘書 info-pacific,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是 不 需 要 繳 稅.,由於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並非屬於正常薪資,稅務局在壹般情況下是不會課稅。請註意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系指按照勞工法例下的賠償,唔系約滿酬金或離職花紅﹝要納稅!﹞。妳如果唔清楚最好請專家俾意見。

希望幫到妳!,參考: i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