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關帳戶的主要內容和編制
中國海關關於加工貿易企業賬簿管理的規定在中國海關由來已久,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分類管理辦法》、
海關“六本書”、“三年表”和“單、證、帳、簿、表”
海關規定必須在海關註冊備案的企業,必須設立六套賬戶倉庫,並管理相應的單證。它要求企業以真實、規範的方式管理其物資、進出口及其他相關文件。壹、進出口及相關單證的保管1。企業的進出口及相關單證自進出口貨物放行之日起保存三年,減免稅貨物的相關單證保存至企業終止。這些文件包括進出口報關單、發票、核銷單、合同復印件、協議、手冊和直接相關的賬冊。2、對於企業倉庫管理的出入庫單據,必須打印壹份(復印件),並按月裝訂、保管,以備海關核查。3.企業海關及相關證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帶出境外。二、企業倉庫管理
加工貿易企業的倉庫管理必須將保稅原材料和國內采購的料件及其成品、半成品分類存放。加工貿易企業的倉庫管理必須將保稅原材料和國內采購的料件及其成品、半成品分類存放。由於企業的實際情況,有的企業有幾個倉庫,有的企業用壹個大倉庫。無論如何,根據海關的要求,進口的原材料、出口的成品、內銷的半成品、邊角料、國內采購的物料都必須存放在專門的倉庫或單獨的區域。
相關形式名詞解釋1。名稱:指出入庫貨物的名稱,與海關出具的加工貿易合同中的名稱相同;2.規格:指出入庫貨物的規格,與海關出具的加工貿易合同中的規格相同;3.數量單位:指貨物進出倉庫的計量數量單位。如果加工貿易合同中貨物的記錄單位不是公斤等重量單位,而是單位、單位、分支等數量單位,那麽這裏的數量單位要用加工貿易合同記錄中的計量單位填寫;4.重量單位:指貨物出入庫的重量計量單位;加工貿易合同中貨物的記錄單位為公斤等重量單位,企業使用數量單位的,則數量單位填寫企業的數量計量單位,重量單位填寫加工貿易合同中的計量單位;5.日期:貨物進出倉庫的實際日期;6.摘要:簡要描述;7.倉單編號:貨物入庫時填寫的倉單編號;8.數量:貨物的數量;9.重量:貨物的重量;10,倉單:貨物入庫時填寫的倉單編號;余額:貨物的實際余額數量和重量;12.備註:相關倉單的備註。如何啟動海關賬戶?良好的開端是做好海關圖書的重要因素。
首先要了解上面說的合同備案(對應合同內容)
二是做好庫存,庫存要準確。
第三,做好企業資料與海關備案的對應表。這樣我們就可以開始做賬了。
1,數據準備:
1)對上壹年度的實際庫存進行初步盤點。
包括原料倉、成品倉、生產車間和半成品倉。
2)完整的報關資料(憑證、合同、報關單)
3)完成工廠的文件,並根據海關定義(貨物來源和方向)對進出文件進行分類。
4)工廠實際單位損耗數據。
5)工廠名稱與報關名稱的換算比例表。
企業海關賬冊及賬冊管理現狀
在我們的非正式調查中,企業海關賬冊管理不規範,不符合海關管理的要求。情況如下:1,企業倉庫和賬冊管理混亂,而且這些企業大多是小企業,只是進行壹些簡單的倉庫管理,有些倉庫管理本身就比較混亂,很難規範核算;2.有完善的倉庫管理,但沒有海關賬本。這些企業大多使用了計算機來管理倉庫,有些使用了MRP或EPR系統來管理倉庫。但由於市場上的倉儲管理軟件和倉儲管理MRP/ERP系統普遍不具備海關賬冊的相關功能,這些企業的賬冊也沒有相應建立;(購買與企業ERP接口的海關帳務軟件)3。有海關賬目,但由於種種原因,賬本與現實不符,多為人工統計;出現這些情況的原因如下:1。企業不知道海關有這樣的規定。由於這些企業的管理人員缺乏海關法規知識,對海關法規了解不夠,有的企業與報關人員缺乏必要的溝通,無法做賬;2.企業知道海關關於會計核算的規定,但缺乏如何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條件規範會計核算的專業知識和經驗,難以開展會計核算;3.企業對海關賬本重視不夠。很多企業對海關法規有錯誤的理解,認為這些法規對企業不利,會影響企業經營,所以壹拖再拖,耽誤核算。可以說這些做法都不可取。
1.會計科目的平衡關系: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②收入-費用=利用2。倉庫賬戶平衡關系:①期初存貨+本期存貨-本期存貨盈(虧)=非本期存貨3。海關賬戶的余額是多少?①理論庫存=實際庫存x(“x”是指實際庫存不等於理論庫存時我們做出的“合理解釋”,如委托(委托)加工備忘錄中的真實記錄)
(2)實際庫存=進口報關總額-出口報關轉為產成品的物料數量+已收未轉數量-已轉未收數量+已轉未發數量-已發未轉數量。
做好海關賬目,意義重大。
(1)保護股東和管理者的需要
(2)經營者對經營管理的需求;(二)海關對企業建帳的基本要求。
帳冊、單證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管理(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第八條與進出口活動直接有關的企業和單位,應當按照海關要求報送進出口貨物的購買、銷售、加工、使用、損耗、庫存等情況。海關對加工貿易企業賬冊和單證管理的規定(摘要)第三條在我海關註冊或註冊的對外加工裝配加工企業和保稅工廠,其經營活動反映在以下賬冊、憑證和報表中的,必須按照海關稽查條例和有關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和保存以下賬冊、憑證和報表: (壹)記賬進出。包括原材料賬戶、產成品賬戶、報廢賬戶、生產設備賬戶、委托加工和委托加工賬戶、倉單、出庫單、領料單和退貨單。(2)反映每批產成品實際消耗原材料的賬冊或記錄。(3)銀行存款賬戶和現金日記賬;(4)與加工過程有關的物料,包括訂單、生產訂單(制造訂單);(五)反映資金往來的其他相關賬簿。以及(六)加工貿易企業進出口業務報表第十四條有關企業按照海關法規和會計法規設置、編制和保存的各種賬簿和憑證,能夠真實、完整、準確地記錄和反映企業進出口貨物的購銷情況。企業建賬誤區及缺陷大部分企業都建立了相應的賬表體系來反映海關監管保稅料件的余額,但是:1,沒有建立數據引用關系和交叉核對關系:①賬實不符:海關賬與財務賬、倉庫賬不符。②票據不壹致:海關賬與進口報關單、裝箱單、(對面)送貨單、驗收單、退貨單、原材料入庫單、領料單、退料單、廢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產成品送貨單、(我方)送貨單、出口報關單處於(1)整體合理性(即進出口是否匹配);(2)真實性(即所列數量是否真實);(3)完整性(即是否包括所有發生的數學現象);(4)所有權(即上市材料是否真正屬於公司);(5)估價(即是否所有列出的數量都已正確計量);(6)截止日期(即相關業務是否計入正確的期間);(7)機械準確性(即相關賬戶的信息、數字、計算和合計是否正確);(8)分類(即所列物資分類是否恰當)③賬目與倉庫庫存不壹致(即理論庫存≠實際庫存)2。其他常見情況:①在另壹工廠進口(出口)造成的收(交)貨時間和數量的差異沒有得到更合理的體現和解釋。(2)各部門內部使用的文件(主要是表格)的功能主要體現在滿足內部生產管理的需要,而忽視了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外部數據和信息的功能。③部門之間(主要是采購、商務、報關、財務、倉庫)缺乏必要的協調和溝通,使監管物資收發過程中存在的壹系列問題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反映和解決,問題日積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