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銀員負責。
1.處理銀行存款和現金提取。
2.負責支票、匯票、發票和收據的管理。
第三,做好銀行賬和現金賬,負責保管財務章。
四、負責報銷差旅費。(差旅費證明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付款憑證)
1.員工出差采購物資分為借和不借。如果需要借款,他們必須填寫壹份借款單,然後提交總經理審批簽字,再提交財務審核。確認後,收銀員會將錢發出。
2.員工出差回來後,應如實填寫付款憑證,並在憑證背面加蓋收據或發票,先由見證人簽字,再由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後由出納報銷。
5.雇員工資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