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須是經營狀態下,是壹種具體行為;盈利只是壹種能力,不定是必須通過營業活動取得。“營利”強調的是壹種目的或是理想乃至側重經營者壹過程,而不管結果是獲利還是虧損;而“營利”強調的是壹個組織或團體的經濟屬性。
“盈利”主要是會計術語,強調公司賬面的利潤虧盈情況,是相對於“虧損”而言的,所以在公司的會計報表上通常使用“盈利”或“盈余”,如盈余公積金等。
擴展資料營利性:商行為概念既包括任何主體從事的以盈利性營業為目的的客觀商行為,也包括商主體從事的任何營業性活動,即主觀商行為。
例如,按照《日本民法典》的規定,商行為是壹系列交易性活動的總稱,其中不僅包括任何主體基於任何目的而從事的“絕對性商行為”,如證券交易與票據交易行為;而且包括商主體專為盈利性營業目的而從事的“營業性商行為”。
如商業買賣、商業承攬、商業服務、商業運送、商事代理與居間、商事保險等;還包括“商人為其營業而進行的”“附屬性商行為”,其範圍包括商主體為從事營業而進行的壹切附屬性活動。
盈利的模式作用:針對企業經營來說,也是以人力為資源配置要點的壹種盈利模式對推動經濟的發展效果。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