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手續的PPP項目資產,政府方應當先按暫估價值入賬。待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後,政府方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與暫估價值的差額,借記“PPP項目資產”,貸記“PPP項目凈資產”,或編制相反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