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紅準備: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貸款:應付股利結轉
2.應付股息: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款: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3.支付股息:
借:應付股利。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擴展數據:
壹、本科目核算企業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企業分配的股票股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應根據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按現金股利或應付利潤,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實際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4.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應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不進行會計核算,但應在附註中披露。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企業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3)提取公益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可合並到本年,壹起分配給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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