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煙
(1)生產、銷售或進口環節
A.甲類卷煙:按照56%加0.003元/支的稅率征收消費稅。
B.B類卷煙:消費稅按照稅率36%加0.003元/支的“復合征收”方式征收。
註:A類卷煙是指每標準條轉移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B類卷煙是指每標準條轉移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
(2)批發環節
征收消費稅時增加了5%的從價稅率。
2、雪茄:
消費稅以“從價”形式征收,稅率為36%。
3.煙絲
消費稅以“從價計征”的形式征收,稅率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