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_ _ _ _ _ _ _ _
為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防範能力,在_ _ _ _ _ _ _ _ _ _ _年內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經被保險人同意,本協議可作為乙方與被保險人簽訂的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壹、合作範圍
甲、乙雙方合作為甲方的團體成員(以下簡稱成員)提供職業責任保險,適用條款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條款
第二,合作方式
(1)在自願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會員推薦乙方作為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的保險人。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所有成員的相關信息。具體保險業務(核保、理賠)由乙方直接與甲方成員辦理,必要時甲方可出面協調。
(3)保險合同當事人對保險賠償有爭議時,可委托甲方進行調解,調解結果對保險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保險合同雙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訴訟。
三。對保險合同內容的描述
(1)除本協議特別約定的事項外,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賠償限額、保險費收取等方面按照已報中國保監會核準備案的《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條款》和《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費率規定》辦理。
(二)關於追溯期的問題
1.追溯期應當連續計算,最長不得超過5年。
2.對於首次投保的業務,可在繳納上壹年度保險費後給予追溯期。補充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連續投保的前五年,追溯期可延長至最早的繳費年度。
3.被保險人在保險中斷後重新申請的,可以按照中斷期間繳納保險費後不超過5年的原則確定追溯期限。乙方應對中斷期間簽發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但乙方對因中斷期間了解到的疏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不承擔責任。
4.本協議簽署前,已在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的會計師事務所如向乙方變更保險,保險年度視為乙方投保,追溯期連續計算,乙方應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3)保險條款中相關詞語的解釋:
1.被保險人:指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
2.被保險人的註冊會計師:指被保險人正式聘用的註冊會計師。
3.委托人:指與被保險人簽訂協議,委托被保險人代為辦理註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的單位或個人。
4.利害關系人:指根據法律法規有權使用註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的使用者。
5.失真:指驗資及審計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或者驗資及審計結果虛假、不準確。
6.回溯期或保險期內完成驗資和審計的業務:指驗資報告日和審計報告日在保險合同回溯期或保險期內,並已列入保險業務清單的驗資和審計業務。
7.非職業行為:被保險人或其註冊會計師作為普通民事主體所做的與其法定職責無關的任何行為,如交通事故、購買辦公用品、租房及與其職責無關的民事侵權行為。
8.擅自接受委托業務:指未經被保險人註冊或認可的註冊會計師接受的業務,或由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兼職接受的業務。
9.協議約定的責任:本條款中的協議約定的責任是指被保險人與委托人簽訂的協議中具體約定的民事責任,超出了法律規範的明確規定。
10.首次索賠:委托方或其他利害關系方對追溯期間內完成的業務提出索賠時,首次索賠的時間必須在保險期間內,由保險人負責。被保險人在保險日期前收到某項業務的索賠,視為在保險期間開始前已經提出索賠。即使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收到該業務的理賠,保險人也不會賠償。
11.其他以被保險人名義執業:被保險人及其從業人員以外的機構或個人以被保險人或與被保險人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名義執行業務。因為被保險人在這項業務中沒有可保利益,所以保險人不承擔責任。
12.疏忽和故意:本條款中的疏忽和過失是指過失。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其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後果,但由於過失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並認為可以避免的心理態度。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結果,並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四。保險服務
(1)全程服務: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會員。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具體業務,核保前設計核保方案,核保後定期回訪。保險期間,與被保險人保持密切聯系,全程為被保險人提供保險服務。
(二)理賠服務: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理賠單證齊全,保險合同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壹致的,保險人應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賠付。證件不全,但保險責任明確,損害事實清楚的,保險人可以先行支付部分賠償金。
(3)風險管理服務
1.乙方將不定期與甲方召開風險管理會議,並聘請相關專家對被保險人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建議,並協助改進。
2.乙方可負責為被保險人的員工提供保險培訓,以提高其風險意識。
3.乙方可負責向被保險人提供其他類似項目的風險管理經驗和損失信息,以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4)乙方對其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悉的被保險人的相關業務和財產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5)乙方和甲方* * *定期組織與被保險人溝通。
(6)乙方每年定期組織被保險人(人數視被保險人規模而定)進行國內外學習交流。
動詞 (verb的縮寫)協議的變更或補充
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經甲方成員批準,本協議的相關內容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補充,變更或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不及物動詞爭端解決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的所有約定。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及時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協議的終止
如壹方要求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壹方,經雙方確認後,本合同終止。如果沒有提出終止,協議將繼續有效。
甲方(蓋章):_ _ _ _ _ _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_
代表(簽名):_ _ _ _ _ _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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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